两天累计登记153人,江埔街认真清查登记节后来穗人员流动情况
| 【记者 江埔君】 【编辑 橙子鱼】 通讯员 杨钰婷 通讯员供图 | 2021-02-23 23:51:25
为加强来穗人员的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掌握春节后人员流动情况,提高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准确率,2月18日-2月19日,江埔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联合辖区派出所对辖区节后来穗人员流动情况进行清查登记,为2021年开展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工作人员重点对辖区的出租屋和商铺进行逐门逐户全面走访清查,及时核查登记更新来穗人员信息,摸清春节后辖区来穗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底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纳管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向来穗人员派发有关居住证办理的宣传资料,认真讲解居住证“尽早拥有、福利在手”的大作用,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最后,叮嘱他们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主动排查纠正身边的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走访清查行动累计登记来穗人员153人、注销57人、更新202人,派发宣传资料617份,把新流入的来穗人员全面纳管,对原有的来穗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完善,认真落实“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人在更新”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了江埔街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江埔来穗人员
你知道居住证的作用有哪些吗?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可享受这些基本公共服务
↓ ↓ ↓
义务教育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还能够享受这些便利
↓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办理指引
↓ ↓ ↓
1.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来穗人员到达广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2.办理居住证
(1)申领条件
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2)证件期限
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1年。
(3)申办人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③居住登记回执;
④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符合条件的,当场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工作人员重点对辖区的出租屋和商铺进行逐门逐户全面走访清查,及时核查登记更新来穗人员信息,摸清春节后辖区来穗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底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纳管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向来穗人员派发有关居住证办理的宣传资料,认真讲解居住证“尽早拥有、福利在手”的大作用,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最后,叮嘱他们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主动排查纠正身边的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走访清查行动累计登记来穗人员153人、注销57人、更新202人,派发宣传资料617份,把新流入的来穗人员全面纳管,对原有的来穗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完善,认真落实“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人在更新”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了江埔街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江埔来穗人员
你知道居住证的作用有哪些吗?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可享受这些基本公共服务
↓ ↓ ↓
义务教育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还能够享受这些便利
↓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办理指引
↓ ↓ ↓
1.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来穗人员到达广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2.办理居住证
(1)申领条件
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2)证件期限
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1年。
(3)申办人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③居住登记回执;
④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符合条件的,当场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